
去年10月份,成都崇州罗威纳犬伤人事件曾警醒了许多养狗人士,
这只恶犬将一女童的肾脏撕咬到破裂,受伤女童第一时间就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最终这只恶犬的主人唐某也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爱犬将一名无辜的女童咬伤,他悔不当初。
如今时隔半年,同样的不幸发生在了湖南衡阳的一名女童身上。
医生说“但凡晚送两分钟,这小孩就没命了!”

与成都女孩不同的是,湖南的这只恶犬脖子上套着牵绳,但依然没能避免其伤人的事实。
视频中,恶犬将小女孩的右腿狠狠咬住不放,女孩哭的撕心裂肺,凄惨的喊叫声响彻街道。

坐在地上阻止恶犬咬人,保护小女孩儿的正是这只恶犬的主人。
只是,此时的狗已经翻脸,根本不认人。
无论其主人如何阻挠,恶犬都不肯松口。
见状,一个黑衣小伙儿抄起地上的铁条抽了上去,并使劲拉扯牵绳试图将恶犬拽开。

只是小伙儿的抽打反而让恶犬兴奋了起来,它开始摆头撕咬,眼看就要将女孩的右腿撕扯下来。
无语的是,此时的狗主人却并没有对恶犬采取什么强有力的措施,他死死拽着女孩的腿,和爱犬“拔起了河”。

或许是狗咬累了,或许是恶犬感受到了主人的爱,又或许是黑衣男子的抽打起到了作用,
最终恶犬松了口,毫发无损;
女童腿骨被咬穿,紧急送往了医院。

待女童家属赶到现场后,狗主人第一时间就跪地道歉,然而此时的家长哪还顾得上和他争论对错,甚至是原谅他和狗?
而据在场的邻居爆料,恶犬的主人并不能承担女孩的七八万的医药费,他的经济来源全靠一单一单送外卖,只能先贷款一部分垫付,最后再把医药费补给孩子家属。

其实这事儿若放到乡下,这一晚邻居们就有狗肉可以“浇给”了。
人们吃恶犬肉,原因无非有三点。
一是对伤人恶犬恨之入骨,二是恶犬一旦开口伤人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三是在老人们看来咬人的狗留着不吉利。
但从狗主人对恶犬的态度来看,这只恶犬依然会被宠上天,估计只有当狗主人自己被当做“下酒菜”后才会痛定思痛。

其实早在去年10月成都崇州恶犬伤人事件后,就曾有人大代表建议将“恶犬伤人”纳入刑法当中,毕竟狗伤人是狗主人的失职,既然狗没有赔偿负责任的能力,那么就应该约束养狗人。
如此一来,根本不需要社区呼吁、物业规定,狗主人都会自觉为爱犬绑上牵绳,也不会口口声声用“我家的狗不咬人”忽视他人的安全。

而此次湖南女孩被咬穿腿骨事件又将一个重要的问题推上的台面,那就是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做才能让恶犬松口。
其实民间一直有几种土办法,例如对着恶犬的耳朵吹一口,或者猛打恶犬鼻子和眼睛之间的区域,又或者拿衣服蒙住恶犬的眼睛。

只是这些办法都只是处于听人说的阶段,很少有人真正实践过。
终于在这次,专业训狗人潘宏大哥给我们支了三招,每一招都能快速让恶犬松口。
第一招是掰嘴,捏紧狗的塞肉用力掰开嘴,用它的牙割它的塞肉,恶犬感到疼痛之后便会松口。

第二招是拽后腿,将恶犬的两条后腿拽起来,这样恶犬会失去平衡,立刻就会松口。

第三招是最狠的,一只胳膊勒在狗脖子下,另一只手卡着狗头,两只手一起用力,只听咔嚓一声,晚上浇给。

当然,这三招是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为之的办法。
最好的方法还是防患于未然。
我们既然惹不起恶犬,那就躲着它走,能躲多远躲多远,且不要与其对视,无辜群众只能做到这些,但狗主人就不一样了。
狗主人应当主动避免让恶犬与人接触,例如遛狗时间选择在晚10点后,避开大多数人的活动时间;随时将狗控制在自己身边;或者不养恶性犬,不养大型犬。

养狗人爱狗可以理解,但保障爱犬不伤人是最基本的条件,
很多养恶性犬大型犬的狗主人会有一种扭曲心理,他们享受在遛狗时人们被吓得魂飞魄散的过程,或许这样可以满足他们的强者心理,但受惊吓的却是无辜百姓。

就拿这次湖南女孩被咬穿腿骨事件来说,小女孩是无辜的,这次被恶犬咬穿腿骨后若康复不乐观,很容易落下后遗症,毁的是她的一生。
而这仅仅是因为事件中的外卖小哥喜欢狗,想养狗,想遛狗。
试想一下,若狗主人养的是一只贵宾犬、比熊、博美,结果会是怎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