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狂了!”广东东莞,KTV男顾客猥亵女子,女子丈夫上前理论,万万没想到,被男顾客叫来的KTV保安持械暴打一顿,打得头破血流、脚也骨折。 图源:荔枝新闻
事后男子躺在医院,让男顾客支付医药费,男顾客直接拒绝并叫嚣:“有钱、有后台!”据悉,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抓了13个人。 图源:荔枝新闻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太狂了!”“扫黑除恶还得继续!”“哪家KTV?曝光一下!”“都能调动保安,必须查查后面站了什么人!”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如何评价涉事男顾客的行为? 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url=]@安律说法[/url]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男顾客和保安都涉嫌故意伤害 1、涉事男顾客趁女子不备,触摸女子的脸蛋、臀部等部位,毋庸置疑已经构成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
单就这一行为而言,涉事男顾客就面临至少5日行政拘留。 2、不知道涉事男顾客有没有参与殴打受害男子的行为。而即便没有,因为是男顾客让保安殴打的受害男子,男顾客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作为组织者、指挥者,也同保安一样构成故意伤害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鉴定受害男子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涉事男顾客还会和保安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3、涉事男顾客先是猥亵女子,后又让保安殴打女子丈夫,综合来看,还属于临时起意,逞强耍狠、没事找事的寻衅滋事行为。 而要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要比故意伤害罪低的多,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或是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就可以立刑事案件追诉。 同为轻伤的情况下,寻衅滋事罪的刑责要比故意伤害罪重得多。涉事男顾客和保安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 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4、涉事男顾客和保安除了要承担违法、犯罪责任,从民事角度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受害男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因为保安系在工作时间内,殴打受害男子,受害男子依法还可以向KTV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