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旭阳镇辖区困难青少年儿童的状况,及时采取有效分类帮扶措施,改善困难青少年儿童生活质量,营造助弱帮困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17日上午9点,旭阳镇镇党委副书记,镇关工委主任朱俊波,在旭阳镇一会议室召开的当前工作安排部署两干会上,专题安排部署此项摸排工作,并详细讲解了上报要求,1、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2、困境儿童:(1)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2)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3)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人身安全面临威胁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3、孤儿: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2)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查找不到,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5、流动儿童:流动人口中0-17周岁儿童。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者。 最后,镇党委书记周小平对困难青少年儿童摸排工作做了强调,要求各村社区关工委主任负总责,执行主任亲自抓,切实履职尽责,高度重视困难青少年儿童摸排工作,在摸排过程中杜绝优亲厚友,杜绝虚报瞒报,务必按照县关工委要求如实、精准、摸排上报。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把党和政府对困难青少年的关心关怀真正落实到位。 荣县旭阳镇关工委 左国明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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