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一、加强纪律教育,做到学纪、知纪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3编、11章、158条、2.2万字,跟2018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要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明纪、守纪 要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思想,保持严守纪律的敬畏。“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千万不要以为腐败离我们很远,一旦放松警惕,就可能走上腐败的道路,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谋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血淋淋”的例子。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经得起考验;要扣好人生每一粒扣子,做到慎始、慎独、慎微;要自觉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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