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泸州古蔺 一乡镇居民刘某在自家住宅门市内 摆放了49个陶坛罐 储存约10吨53度的白酒 周围还堆放了大量可燃物 且二楼为刘某及家人居住房屋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 在开展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时 发现此场所后 立即意识到 此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 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 38度及以上的白酒 在火灾危险性分类中被归为甲类物品 而甲类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因此 检查人员现场对储存的白酒进行酒精测试 经检测 此场所存储的白酒为53度 远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现场酒精测试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之规定。 刘某因将存储白酒与居住场所 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检查人员判定 此场所有重大火灾隐患!!! 针对刘某在住宅区储存大量高度白酒的行为,检查人员组织召开集体议案,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刘某立即组织整改。 刘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刘某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事后 刘某已将家中存储的酒 全部搬运至酒厂存放
那么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url=]@娟姐看法[/url]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首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明确指出,乙醇溶液的体积含乙醇大于24%,属于危险化学品。 也就是说,24度以上的白酒其实就是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刘某手上的10吨53度白酒,必须要按照法定方式来处理。即应当要按照危险化学品来处理。 其次,既然是危险化学品,一般是要贮存放在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酒厂处的。其余以外的地方都违法。 消防法第19条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居民楼是老百姓日常生活居住的场所,不仅很容易接触到明火,还对附近不特定人群的生命与财产,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一点法律是绝对不允许的。 最后,任何违法行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但在发现及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一般是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61条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5万元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消防主管部门在可以对刘某处5千-5万元罚款的前提条件下,只对其处以2.3万元行政罚款的处罚,确实如网友所说,已经是对刘某从轻处罚了。 最后,火灾猛于虎!为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即不论任何原因都不要抱侥幸心理,否则意外来临时想后悔的机会都没有![url=]#居民家中储存10吨53度白酒被罚2.3万#[/url] (零度时评综合澎湃新闻、头条号作者[url=]@娟姐看法[/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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