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做学法守法好公民,5月10日下午,荣县中学关工委邀请荣县人民法院法官进校园,在学校逸夫楼阶梯教室举行“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出席这次活动的有学校关工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副校长高奇星、关工委成员、学校安法处主任蒋斌、副主任程杨营等领导、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艳、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文剑、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李伶、副庭长雷雯霞等和初2023级师生230人。 活动由高奇星主持。整场活动分四个程序进行:首先,高奇星同志代表学校关工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和校长龚秦春同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艳宣布建立“荣县中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室”,并为之揭牌;二、高奇星同志代表学校向尤艳院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三、法治副校长、荣县人民法院院长尤艳以《法扶“未来”,共治“家”话》为题,向学进行法治宣讲,共讲了以下问题:第一、向学生提问,5月15日是国际什么日子,学生异口同声回答:“国际家庭日”;第二、向与会学生介绍了近年荣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占大部分比例,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严峻,我们中学生要加强法治学习,努力做学法、知法、守法好公民;第三、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向学生提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在学生勇跃回答后尤向大家作了宣讲;第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与学生互动后,作了祥尽阐述,如结伙斗殴、强夺硬要、携带管制刀具入校园、参与黄、赌、毒活动、偷窃等都属于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第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在学生回答问题的基础上作了归纳:心智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错误的社会认知;第六、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履行哪些监护责任?在学生回答基础上,向学生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家庭保护的义务;第七、举例,未成年学生打伤学生致使其住院要不要承担责任?学生积极回答并作出总结:学生应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其家长因学生本人无劳动收入来源,其家长或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高奇星同志作总结讲话,要求同学们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会宽容大肚、善待他人、尊敬师长,自尊自爱、眀辦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严守法律底线,人人做学法、守法好少年。 此场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接地气,联实际,台上台下互动,学生们勇跃回答问题,受到了一堂生动而具体的法治教育,必将促进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学生人人争做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荣中关工委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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