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熊超
身份证号:510302198607301535
户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凤凰路139号3栋1单元8楼1号
执行标的:39510元及利息
案件信息:申请执行人富顺县赵化镇小均木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熊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3)川0322执379号,被执行人熊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6月18日0时起至2025年6月17日24时止
悬赏金额:3000元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386047110(黄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熊超准确下落 使本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熊超的财产 或被执行人熊超本人 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 本院将郑重兑现奖励承诺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