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被执行人万某某拉了三**袋的硬币和零钱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还钱的同时被法院罚款2000元。
万某某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经过法院的调解,向王某某支付两万元,万某某当庭给了一万元,两天后拉了三**袋硬币和零钱总计一万元付给王某某,王某某看到这一堆钱,认为万某某是存在故意行为,拒绝之前法院调解。
法院认为万某某故意妨碍公务,存在恶意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万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法院警告切勿挑衅司法权威。
网友表示难道硬币和零钱不是钱吗?硬币也是法定货币。
小钱也是钱,法院也绝非法外之地,拒收小钱是不是也违法啊?

罚款的依据是什么?法官自主判断的吗?

如果老板每月给你一堆零钱硬币,你怎么想?

借钱的时候,人家给的也不是硬币啊?

这清点的效率也是醉了!

这明显就是故意行为,这样处罚力度太轻了,应该罚款两万。明显是在侮辱人啊!

你支持法院的判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