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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贡井区大队获悉,为规范贡井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大队拟于2024年8月20日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予以固定并处罚。
01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路段
国省道路段:G348贡井段、S309贡井段、G247贡井段(北环路)
城区路段:育菁街、源兴路、源丰街、长兴路、银盘街、贡雷路
以上路段新增点位设备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02
新增测速道路名称和点位
贡井区Y077乡道K7+566(S309 A 段 K4+070)至Y077乡道K9+925(S309 A 段 K1+711)往返区间测速。
贡井区348国道K1633+300(谢家湾立交桥)往返定点测速。
交警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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