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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办什么业务?” “你上班快迟到了!” 一位身着警服的男子 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铁西派出所门前 见人就搭话 还用手机拍摄来往群众 正值上班时间 铁西派出所门前人来人往 可所里的民辅警都表示不认识这个人啊 只见男子上衣着警用外套 头戴酷炫鸭舌帽 脸上竟还贴着面膜 如果警察这样着装 那可是极其不符合规定的 
民警连忙把这位男子“请”进派出所 详细询问其真实身份 结果 他的警察身份是冒充的 因为内心一直有个“警察梦” 便认为自己站在派出所门前 就算实现了愿望 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内蒙古晨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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