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任共产党员杨意生,在水利设施牛尾堰主坝上打灌桩,在主坝上建900平方米六层高楼作为高楼品房出售给5个域外宜宾村民。之后伪造他们的证件办理了两套建房假手续。 贡井区水务通过四次调查核实,认定“建房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村民:
5个房主是域外宜宾村民。 贡井区水务局三个回复文件认定为牛尾乡石柱村6组村民,第四个回复文件又认定为宜宾村民。
2.建房占地:
5个购房的域外宜宾村民,以荣县牛尾乡石柱村民的名义,申请个人建房使用集体土地。 建房假手续批准的是划拔的国有土地
5个购房者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3.建址:
申请的是无具体建址的牛尾乡石柱村6组的集体土地上。
建房假手续批准在牛尾堰坝顶上。
实际在牛尾堰主坝上打灌桩,建在主坝上。
贡井区水务局四次调查核实认定,建在乔巴河右岸,与牛尾堰坝相邻,未建在牛尾堰坝上。
4.楼层:
建房假手续批建的是四层。 实际和产权登记相符六层。 贡井水务局认定的分别是四层、五层、六层。
5.建筑面积:
建房假手续批准的建筑面积是300平方米以下。
实际和产权登记相符900平方米,超过建房假手续批准的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
6.建房时间:
《荣县个人建房使用土地审批表》中批准土地时间2004年8月23日,取得《荣县房屋产业证》时间2002年9月2日。
建900平方米的六层高楼到取得房产证仅10天。
7.高楼质量:
砖混结构,无资质包工头所建,未经地勘、验收、检测,是一栋危楼,潜在楼倒堰毁人亡危险长期存在。
贡井区水务局,根据委托的第三方“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外观观察,房屋无安全隐患。
……
在水利设施牛尾堰主坝上打灌桩,在主坝上非法建900平方米的六层高楼,作为商品房非法出售给域外的宜宾村民,后又伪造证件办理两套建房假手续,是严重犯罪事件。
贡井区水务局不但不依法履责,依法查处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行为人,依法保护水利设施安全,保护居民行人的生命安全,反而极力为犯罪行为人开脱,助纣为虐,认定两套建房假手续为“真实合法有效”,四个回复文件,作出自相矛盾悖离事实的荒谬认定。
贡井区水务局乱作为的行为,其性质比犯罪本身更严重!
枉判一次超过十次犯罪! 背后原因,请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