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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职位 辅警1名(限男性)。 02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03 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高1.6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6,同等条件下,警校、政法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优先。 6.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名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7.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04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复员)证明原件(如有),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3张。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荣县人民法院四楼403室,联系电话:(0813)6116882。 (二) 资格审查 由政治部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报名。 05 考试 辅警招聘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 (一)体能测试(10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未通过体能测试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100分):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考生进入面试。 (三)辅警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凡考试作弊人员均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由荣县人民法院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06 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经本院审定后,与荣县人民法院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两月),并享受相关工资待遇,一年后根据工作成效和考评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07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参加聘用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按有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二)现场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未尽事宜,请与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13)6116882。 (四)本公告由荣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荣县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荣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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