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描述 本人于2023年10月购买南湖片区名门首座项目1栋1单元3层6号,今接到开发商收房通知,经现场勘测后有以下问题:1、消防疏散楼梯间通往电梯前室未设置防火门。2、1栋未设置空调机位。 二、规范、依据 1、根据GB55016-20145.5.27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及本国标附录A住宅高度计算公式及自贡市住建局在其官网公示的名门首座项目图纸,1栋应对应5.2.7第三条,即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根据GB50096-2011国标第8.6.1条规定,各地区居住建筑应预留设置空调设施的位置及条件。 三、协商、沟通结果 本人于2024年7月15日拨打12345反应上述问题,次日高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反馈告知我此楼盘已经通过验收,符合国家祥光条款及规范要求,空调机位设置在生活阳台,开发商安装的入户门为防火门,后续本人通过查询、研究相关条款,不认为此项目能够达到国家的验收要求。2024年7月19日,本人再次拨打12345热线,要求提供并公开名门首座相关风水电、建筑、弱电、消防图纸,暂未得到有关部门回应。其间也通过向开发商沟通空调机位、防火门问题,本人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条款明确每层均应设置防火门;购房合同及开发商户型图宣传彩页、销售人员推荐房子时均为明确告知空调机位事项,存在虚假宣传、刻意隐瞒,本人通过询问1栋其他业主得到答复均未告知我们空调机位事项。 四、个人诉求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党和政府要保护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近年来住宅建筑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及经济损失,九鼎大楼的火灾仍在调查中,所有人都为之痛心,一定要发生之后才来调查嘛?从一开始就把这些工作做好不行吗?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要求,重新审查名门首座项目相关资质、验收材料,督促开发商加装防火门,整改空调机位问题,还我们1栋30户业主一个安全、温馨、可靠的家。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名门首座1号楼未设置防火门和空调机位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按职能转自贡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名门首座项目位于南湖片区B-02-03-B地块,总用地面积2.14万㎡,总建筑面积约8.25万㎡。名门首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均由四川远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2022年9月2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2024年7月17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 关于1号楼消防疏散楼梯间通往电梯前室未设置防火门问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 年版)第 5.5.27.2 条,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建筑消防高度的计算依据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附录A第A.0.1条,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第A.0.1条住宅室内外高差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依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3.2.6条,屋顶设备用房及其他局部突出屋面用房的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不应计入建筑高度。经核实,名门首座1号楼建筑消防高度为32.3米,未达到设置消防电梯的要求,每户户门为乙级防火门,因此楼梯间为敞开楼梯间,满足规范要求。 关于1号楼未设置空调机位问题。经核实,名门首座1号楼所有户型靠近餐厅、厨房及卫生间位置设有独立的设备平台作为空调外机放置区域。 关于要求建设单位提供1号楼建筑、通风水电、消防、弱电等相关图纸问题。2023年7月17日,高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已督促建设单位自贡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您对接协商。2024年7月18日,经建设单位自贡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馈,已与您进行沟通协商,在交房时向您提供,或者您可以前往自贡市城乡建设档案信息中心进行查询。若建设单位未向您提供相应资料,建议您与建设单位自贡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期间若您还需要咨询相关情况,可以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13-8118071。 感谢您的留言!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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