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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下午,记者从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从8月1日起,实施新一轮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将对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补贴。
据悉
此轮补贴活动
将持续至12月31日
新能源汽车
按销售价格区间在10万元以下、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2000元、3500元、5000元的购车补贴。
燃油汽车
按销售价格区间在10万元以下、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购车补贴。
“该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汽车等大宗商品交易,扩大内循环,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注册且依法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非营运车辆,不包括二手车),且在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的个人和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可享受补贴。
与此同时
在该补贴政策实施期间
可叠加享受
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我市还将开展
相关汽车促消费活动
并对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或单位
给予每车另外的500元的上牌奖励
(文内图片均为资料照片,由受访方提供)
此等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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