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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建售联建房签订《委托建房协议书》金蝉脱壳转嫁风险
在2026年5月29月上午,原告杨德淑、彭霞诉被告杨意生合同纠纷案,在贡井区法院第二次庭上,被告杨意生提供的《补充证据》即《委托建房协议书》,自证。
1.自证非法建售了“村民联建房”约200套住房和门面,每套非法收取了办证费、房屋维修基金、惠民水厂户头费等3000多元,共计100万左右。
2.自证掩盖伪约200造购人身份证,办理约200个无效房产证事实。
3.自证掩盖违建违售,偷税漏税牟取暴利的事实。
4.自证归避建售的几百成套住房和两百多个门面,必须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要求。
5.自证归避建售的十几栋六层高楼必须通过地堪、验收等强制性法律规定。
6.自证将十几栋未经验收的六层高楼的质量风险,转嫁给200左右的购房人。
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牛尾河社区原主任共产党员杨意生“杨大哥”,以“杨大哥”为首,借“村民联建房之名”,大量套购廉价耕地,非法进行房产开发。
“杨大哥”采取,与购房人签订《委托建房协议书》的金蝉脱壳手段,来归避法律责任,转嫁风险,性质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且长期存在。
原告杨德淑、彭霞诉被告杨意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就是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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