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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 一通紧急警情电话在 荣县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响起 “执行110”警务中心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车辆,部署警力,展开行动,最终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带至法院。
基本案情
邹某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邹某甲,因性格不和、家庭琐事等,双方产生矛盾,后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邹某甲由其父邹某某抚养,其母刘某每月给付邹某甲生活费600元,至邹某某独立生活时止。调解协议生效后,刘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邹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执行
执行中,法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与邹某某之间的矛盾与子女无关,不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理由。然而刘某仍然置之不理,以“失联”“失踪”等行为躲避履行义务。
鉴于此,法院将刘某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一方面与社区联系,并通过网格员了解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及居住情况;另一方面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多措并举下,荣县法院“执行110”终于收到了被执行人刘某的行踪线索,并迅速出警将刘某拘传回法院。刘某被带到法院后,大声吵闹、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并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执行法官当即宣布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刘某表示愿意支付已到期的抚养费。经过两小时的资金筹措,刘某全部履行了拖欠的抚养费,并承诺之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
“红梅利剑”在行动!“执行110”全天候接处警,进一步增强查人找物的时效性和执行的威慑力。“红梅利剑”24小时守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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