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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富顺一网友在平台上投诉 他认为路边收停车费是不合理的行为 马路边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 私人无权借此盈利 更过分的是 停车收费清单上还声明不负责保管 那车被剐蹭了该找谁? 为此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一个说法 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目前我想投诉的问题就是关于马路边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完全就是不合理行为,如果是代表政府收费,我们在购买车辆是已经交过车船税,加油的时候油价里也包含了道路养护费,马路边的停车位并不属于私人区域,而是公共资源,只有相关法律规定才能进行定价收费,我国目前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了公共区域需要缴纳停车费,这不明显法无授权不可为吗,如果代表个人或者公司收费,他们哪来土地使用权证,经营许可证,是政府授权的么,还有收费备案手续收取的停车费是什么性质,还有就是车辆停在公共区域停车位被剐蹭,他们还不负责,并且在收费清单上表明了只收取资源占用费,不负责保管,那么这和前面不是矛盾行为么,光收费,不负责,不办事,这不明显霸王条款吗,义务和权力完全不对等,明显违反法律,而且立法法里也有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无权新设收费项目,难道说地方政府都不查一查吗?
那么路边公共区域究竟该不该收费呢?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官方回复吧
图片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回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区发展,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公共停车位不足、停车不规范等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发改发〔2017〕270号)文件精神,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进行停车服务收费。
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11月将富顺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公开出让,由富顺县富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富顺县富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富顺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富发改发〔2021〕233号)规定进行停车服务收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富顺县富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停车位的服务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泊车环境。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如您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813-7203305。
执法局表示
城市公共停车位经营权已于22年公开转让
所以该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合法合规的
关于公共服务问题
执法局后续将督促该公司
加强服务管理
营造良好有序的停车环境
来源:群众呼声
编辑:富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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