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持续高温,8月22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要求自贡市、区县人社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特别是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等户外作业劳动者带来的危害,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摆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01 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劳动者身体健康检查,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科学确定劳动强度,全面改善劳动条件,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 工作人员赴项目工地检查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护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02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03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04 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保险待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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