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荣县公安局决定自2024年8月27日起,在348国道自荣段荣县辖区启用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区间测速。 这6处点位分别位于 348国道1664公里995米至1662公里175米 (观斗山至快速路口) 348国道1662公里175米至1664公里995米 (快速路口至观斗山) 348国道1660公里50米至1656公里901米 (望佳加油站至双石上场口) 348国道1656公里855米至1660公里50米 (双石上场口至望佳加油站) 348国道1653公里351米至1651公里500米 (金台玉章至七十一公里) 348国道1651公里500米至1653公里351米 (七十一公里至金台玉章) 区间限速标准为小型汽车限速70km/h, 大型汽车和摩托车限速60km/h。 以上测速点技术监控设备 将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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