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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投诉]南湖丽景停车位数量与购房合同不符
2024-08-26 17:26:3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南湖丽景小区的住户,该小区4号楼修建了机械式升降停车位来满足小区业主停车,但是在交付后开发商对该楼栋机械停车位进行了拆除,导致现在小区车位数量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车位数量严重不符,开发商也未对此次拆除车位行为进行解释,现恳求相关部门领导督促开发商限期对该问题进行整改恢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城建局
回复时间:2024-09-02 14:31:2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停车位”的问题已收悉。经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南湖丽景项目2022年9月22日取得施工许可证,2024年6月18日取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合格证,2024年6月24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南湖丽景项目按审批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实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目前,南湖丽景小区地下停车位已取得预售许可,将通过销售、租赁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开放使用。建设单位发现停车楼机械车停车楼使用不便,使用率极低,为防止设备老化、配件锈蚀等情况,建设单位对机械车位进行临时撤除,集中存放。停车楼所有车位通过租赁、销售等方式面向小区业主开放使用。
2024年8月28日,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停车楼的管理,在停车楼机械车位有停车需求时,及时恢复机械车位设施设备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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