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莲花镇牛尾河社区原主任共产党员杨意生(人称“杨大哥”),一系列严重犯罪行为中,2004年非法在水利设施牛尾堰主坝上打灌桩,建六层(产权登记六层)900平方的高楼,非法出售给域外宜宾村民,牟取暴利,是严重犯罪行为之一。 “杨大哥”在水利设施牛尾堰主坝上非法建售高楼后,在牛尾乡政府和荣县水务局等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的参与下,伪造购房者身份证,办理了两套建房假手续。
自贡市委巡察组和自贡市住建局共六人,对建房手续认定为:造得太假,涉嫌犯罪,涉案的人不少。要求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贡井区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违反宅基地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拆除。 法律工作者和建筑内行对建房手续分别认定为:素质太低,造得太假;认定为“真实合法有效”,没有素。
此高楼是砖混结构,是无资质的包工头所建,是一栋未经验收的危楼,潜在楼倒堰毁人亡的危险。
经旷日持久的举报爆爆,今日收到第八个莲花镇政府仍是坚持悖离事实的回复文件。 举报爆料者对第八次莲花镇政府仍是歪曲事实,袒护涉嫌严重犯罪的被举报人的回复,再次感到愤怒,不能接受。
莲花镇政府和贡井区水务局等职能部门,长期耗大量的行政成本来庇护犯罪嫌疑人的行政行为,是乱政行为,党纪国法不容!
举报爆料者期待: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水利设施牛尾堰坝的安全,依法拆除水利设施牛尾堰主坝上非法建的六层(产权登记六层)900平方米的危楼。
公安机关依法对伪造一百多个身份证件,办理一百个《房屋产权证》等一系犯罪事实
,涉嫌严重犯罪的“杨大哥”及参与涉案官员立案侦查,早日将其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