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超速行驶遇上了不按标志标线行驶
惨痛的悲剧发生了.....
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03月29日,李某驾驶川S0***1小型普通客车从自流井区龙井往水涯居方向行驶,12时41分许。当行驶至交通路(水涯居路口前道路)时,该车越中心双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川KY***6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该事故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游某某当场死亡,小型普通客车乘客黄某某受伤及二车受损、路政设施损坏。
事故原因分析 超速行驶 李某驾驶川S0***1小型普通客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
不按标志标线行驶 越中心双实线驶入对向车道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公安交警提示 请勿超速行驶 请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请按照标志标线行驶 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以确保交通安全和秩序。‌ 若违反标志标线不仅容易扰乱交通秩序,还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自贡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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