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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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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饮料、雨伞拖鞋、背包、自行车...看到的统统偷走主打就是一个什么都想要自以为案值小不易被发现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旭阳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两名“啥都偷”的犯罪嫌疑人
9月18日下午陈某(男,38岁)窜至旭阳镇大佛路将一辆停在路边的电瓶车电瓶(价值500余元)盗走
9月21日凌晨陈某窜至旭阳镇某超市门口盗走冷藏柜里10余瓶饮料
9月22日凌晨陈某再次来到该超市盗走冷藏柜里10余瓶饮料(两次共计100余元)
陈某拿着偷来的饮料向丁某某(男,40岁)炫耀:“晚上跟着我出去偷东西嘛以后喝饮料都不用钱。”
9月26日凌晨陈某带着丁某某窜至旭阳镇街边某杂货铺盗走摊位内的鞋、雨伞背包等物品(价值1100余元)
9月27日凌晨陈某窜至荣县大佛街盗走一辆停在路边的粉色自行车(价值100余元)陈某自以为其盗窃案值小不易被发现
殊不知荣县公安接警后通过询问几位受害人具体情况查询周边监控锁定了嫌疑人身份
9月27日上午11时离陈某最近一次盗窃不到6小时旭阳派出所民警在旭水河边将二人抓获随后民警前往陈某住处搜查出部分被盗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才能创造幸福生活
普法小课堂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审签 | 钟程 审核 | 杨俊 编辑 | 李泽熹 陈茉莉 林宣豆 来源 | 旭阳派出所 策划|公共关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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