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河北骑行小孩被碾压身亡”案小车司机方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发声称,司机姜某亮回到家中后,精神状况和身体健康都很不错,目前主要在家里干活,陪伴家人。
周兆成律师还表示,司机已经获得小孩家人谅解,协议由道路施工方、保险公司以及司机方与男孩家人签订。
对于10月12日媒体报道姜某亮取保后又被警方带走一事,姜某亮家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没有大碍,只是简单的回访。
周兆成律师也解释道,司机姜某亮目前在家,本案并不存在任何反转,关于网传司机姜某亮被带走,属于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亮取保期间情况进行正常传唤。
取保候审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在此期间,为了深入查明案件真相、核实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传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这种传唤是合乎司法程序的,被取保人应当积极响应传唤,准时到场配合询问,以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取保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到场接受传唤,这可能会导致其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可能面临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
△ 律师和姜某亮及其家人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10月11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河北小孩骑行摔车身亡案”小车司机方家属处获悉,目前小车司机姜某亮已被取保,并取得小孩家属方的谅解,签订赔偿协议,具体赔偿金额不便透露。
周兆成认为,姜某亮能够被取保,意味着检方判定姜某亮社会危害性较低,罪行轻微,羁押必要性不强。虽然刑事程序仍未终结,但对后续走向还是影响深远。一般来说,后续走向有两种:
一种,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由法院来定罪量刑,作为司机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会接受委托时的目标,继续做无罪辩护。
另一种,则是检方直接做出“不起诉做决定”。跟“定罪免刑”不同,这意味着检方认为司机行为不再属于犯罪,无须移送起诉,刑事程序就此终结。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16条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种,属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一种是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这种,属于“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检方自由裁量的结论。
“那么对司机来说,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较为理想的结果,也是我们下一阶段尽力争取的目标。”周兆成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