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遭遇不幸,但邮政快递、外包公司的做法令人寒心,法院的判决我也认为不公平!”每当想起59岁老公辛辛苦苦工作,被追尾后遭对向车撞击身亡的不幸,李女士就伤心不已。
女子回忆—— 公司不看驾驶证给员工配备电动三轮车 用于送常州邮政快递,“常常朝六晚十” 去世的孟先生是1965年生人,老家在安徽,他和家人已经在江苏常州生活十多年时间,其妻子李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老公的遭遇: 2017年底,孟先生开始送中国邮政常州分公司的快递。他实际是与安徽优氏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被该公司安排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下文简称“邮政常州分公司”),从事快递员工作。 
在邮政常州分公司工作期间,单位给他配备了无牌照的电动三轮车,“他没有驾驶证,公司没管过,只给他说,配的是电动三轮车,不需要牌照和驾驶证。他也不懂,就开着那辆电动三轮车送快递。” 丈夫这一干就是6年,因为业务量大,他常常早上6时上班,晚上10时下班,“他每天这么辛苦,仿佛一个人做了几个人的工作。有时忙起来,午饭都没时间吃。”
遭遇车祸—— 送货过程中遭追尾,后与对向车道车辆碰撞 孟先生遭对向车辆碾压不幸身亡 悲剧发生在2024年2月4日下午6时许,孟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送货时,遭遇后方一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导致电动三轮车被撞入对向车道,恰与经过此地的一小型越野客车再次碰撞,致孟先生摔跌倒地,被小型越野客车碾压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亲属找到了邮政常州分公司,对方让找安徽优氏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亲属又找到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对方表示希望给一些钱私了。 “公司法务还让我全权授权他们来处理我丈夫工亡的事。我儿子觉得有问题,没同意对方,想等交通事故认定和工伤认定下来后再沟通赔偿。”李女士说。
责任划分——
因无驾驶证开无牌车,车祸身亡需承担次要责任 “无牌车是公司提供的,出事责任都成了自己的?” 2月23日,常州公安武进分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孟先生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性为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且该车未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认定小型普通客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因孟先生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孟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小型越野客车不承担该事故责任。 对此,李女士认为这起事故中,认定丈夫承担的次要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公司从没有考虑给员工配备的车能否挂牌,也没有告知过员工需要考取驾驶证。他按公司的要求开无牌电动三轮车送快递,凭啥一出事责任就都成自己的了?”
法院诉讼—— 优氏速递:不应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邮政公司:业务外包了,车是外包公司提供,和我们无关 5月7日,常州市天宁区人社局认定孟先生属于工伤。随后,家属针对交通事故担责问题,将小型普通客车车主、车主投保保司、邮政常州分公司、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等诉至常州市武进区法院。 8月24日,武进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0412民初7536号】显示,李女士方认为,孟先生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次要责任,系因安徽优氏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邮政常州市分公司为其提供的三轮车不符合电动车标准导致,孟先生不存在驾驶过错,故两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对此,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辩称,本案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不应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邮政常州分公司则辩称,孟先生不是劳务派遣员工,而是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承接我司的外包业务,由其进行人员雇佣和业务配送。其所驾驶的车辆也是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提供,此事故中我司没有责任。
一审判决——
孟先生家属要求公司承担过错责任 法院认为已认定工伤,故不予支持 《民事判决书》显示,武进区法院认为,本案中,孟先生系被告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的员工,发生交通事故时其正在执行工作任务,因案涉交通事故所受伤害已被认定为工伤,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孟先生家属在本案中要求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等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孟先生家属称孟先生与邮政常州分公司也存在用工关系,并要求邮政常州分公司也承担赔偿责任,证据不足,且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本院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认定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和金额为:死亡赔偿金126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5元、丧葬费6万余元……小型普通客车车主赔偿其中的70%(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损失共计995521元)。
选择上诉——
“承担过错责任,与工伤赔偿不冲突” 代理律师:公司在提供交通工具、核验驾驶资格方面有过错 李女士表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并不冲突。如果公司配备的车辆依法有牌照,并要求其丈夫取得驾驶证后从事快递员工作,这次交通事故则为对方全责,肇事者将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同时其丈夫也可以走正常的工伤赔偿渠道,“显然是公司的过错,导致我丈夫遭遇不幸后,无法获取全额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目前,李女士已经提起了上诉。据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将于10月17日在常州市中院开庭。 对此,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公司为孟先生配备无牌照的电动三轮车送快递,导致孟先生出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公司对此存在过错。  李女士和代理律师周兆成
周兆成强调,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交通工具,并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公司在明知孟先生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无牌照的机动车供其使用,违反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孟先生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应该考虑到邮政公司、优氏速递公司在提供交通工具和驾驶资格方面的过错,这一责任应该由公司方面承担。
社保未交—— 工作6年未交社保,对此另案起诉公司 此外,李女士还表示,她还以工伤赔偿,向法院起诉了优氏速递常州分公司和邮政常州分公司,“他们6年时间没给我丈夫缴纳社保,导致我们至今未拿到工伤赔偿。” 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得到确认。他认为,孟先生生前长达6年时间一直都在江苏常州从事邮政快递配送工作,其与邮政公司没有劳动合同系邮政公司转移用工风险所致,实际用人单位为邮政常州分公司。因此,邮政公司也应对孟先生存在安全保障和劳动保护义务。 周兆成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邮政公司一直未给其缴纳社保导致事故发生后,孟某家属无法获得工亡赔偿。显然,邮政公司也应该承担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董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