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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面有个帖子2个失散三十年的双胞胎姐妹因网络而相逢然后合伙做生意最终决裂。这个结果很正常也是合伙生意最终的结果之一,没有例外。相对和平的分手已经算是好的了。虽然是双胞胎失散三十年,实际就是2个家庭两个环境的人走到一起,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迥异不同的2个人走到一起,不要说合伙做生意就是一起生活都会有各种的瑕疵,何况是合伙做生意乎?我仔细的看了全文,2个人从认识之后的表现就已经注定了决裂的结果,合伙更是犯了商家大忌,不决裂都不可能,只是时间早晚罢了。2人如果选择的是合作而不是合伙,境况可能是另外一番景象。即使2个人长在一个家庭成年后走得太近都会出问题,何况还是2个不同的家庭。任何人走得太近都不好,最终都会出问题。从叙述看项目本身没啥子问题,肯定是能赚钱的。关键是其中有一个当搅屎棍儿,生意咋子干得起来嘛。搅屎棍儿也不认为自己是搅屎棍儿,也不会承认自己有错也不晓得错哪里。2个人分开干,我敢肯定的说搅屎棍儿干不走。我看见过的合伙生意,没一个是真正干成的,其中都有一个搅屎棍儿。搅屎棍儿的最大本事就是从中动烂事,项目本事都没得问题,关键就是有搅屎棍儿从中动烂事,最终导致赔钱。搅屎棍儿都把赔钱的责任推别个身上。分开干,一方风生水起屁事没得。搅屎棍儿那边到处是问题,干啥亏啥,做啥啥不成,反复的折腾反复的换项目。合伙不成可以合作吗?也老火。跟搅屎棍儿合作的最大问题就是不晓得他能干多久,搅屎棍儿随时都可能掀摊子撂挑子不干了,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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