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斑马线时 不减速停车、不礼让行人 事故往往就是这样发生 ...... 斑马线前未礼让 事故发生一瞬间
近日,王某驾驶车牌川CW***7的小型客车行驶至348国道中国石油加油站(贡井艾叶站)时,未礼让通过道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受伤、两车受损。
驾驶人在行经斑马线时 务必牢记: 提前减速、有人停车、主动礼让
骑行电动车行经斑马线时 正确做法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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