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富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公示了2024年第十二、十三批案件
富顺三家娱乐公司被罚
01 案件当事人:富顺县英煌娱乐有限公司 负责人:周** 处罚决定书文号:(富)文综罚字〔2024〕1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警告、以责令关闭方式予以取缔 处罚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2 案件当事人:富顺县鑫乐迪歌城
负责人:彭** 处罚决定书文号:(富)文综罚字〔2024〕1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时间:2024年11月8日
03 案件当事人:富顺县鑫新空间娱乐有限公司
负责人:胡** 处罚决定书文号:(富)文综罚字〔2024〕1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时间:2024年11月8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六十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经营者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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