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张新勇
身份证号:511132197005191416
户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南路39号4栋2单元602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21004127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9日0时起至2025年11月18日24时止
悬赏金额:20000元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130132796(刘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