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仿佛给予了他们更多的考验,生活的重担也许让人无法喘息。但一次温情关注、一次暖心服务,也能成为他们重燃希望的微光。“如我在诉”的诉讼服务点滴汇聚,读来仍是热泪盈眶......
01 坐着轮椅,神态茫然。单亲妈妈王某既要照顾常年卧病在床的父母,又要抚养尚在上学的孩子,想向前夫索取孩子抚养费,却苦于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现场咨询立案。自流井区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立案庭法官入户帮助进行立案并送去慰问,同时通过司法系统数据实时共享,调取其前夫财产情况,迅速联合执行局对其前夫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后续指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庭审的方式,进行远程调解、云上开庭,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问题。
02 离异的张某独自抚养年仅10岁的孩子,却不幸检查出身患“渐冻症”,瘫痪在床无法自理。其父脑溢血住院治疗让家庭雪上加霜,其母早已不堪重负。张某前妻致电向贡井区法院咨询,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立案庭法官了解到案件特殊情况后随即前往医院,指导张某前妻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并在张某病床前通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省去双方在法院、医院两处奔波的麻烦,用温情带给他们温暖。
03 90岁高龄的老人江某因肺部重症入院治疗,急需用钱,其老伴陈某听力和行动不便。两位老人育有四名子女,但其长子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在赡养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老人无奈之下,求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减轻群众诉累,荣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准备好执行立案所需材料,到医院协助老人办理立案,并现场审查相关手续,耐心向两位老人讲解了执行须知、程序流程及注意事项,并于当日将案件移送执行局,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充分保障老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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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疾病的张某腿脚不便,其妻子林某患有精神疾病,因需要办理产权证,想向法院申请立案。富顺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考虑到张某出行不便,准备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法官了解到张某立案是要法院宣告其妻子林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他为林某的监护人,这样才能去办理产权证后。法官立即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得联系,就拆迁获得房产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无需进行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规定,积极沟通,交换意见。最终,夫妻双方没有通过法院立案,也顺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上门法官”解决困扰他们的烦心事。
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自贡法院将持续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定制服务“多想一步”,上门服务“多走一步”,简化程序“多做一步”,源头治理“提前一步”,努力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