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网络 <span]行为规定发布不当言论的典型案例
经查,2018年8月,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统计局工作人员陈宇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未经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注册微信公众号“宇辉观察”,多次发布原创文章,炒作社会热点、负面事件,违规公开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陈宇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区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和责任人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喻志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满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陈宇辉被政务立案调查,喻志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姚满文受到履责约谈处理。
(案例来源:娄底市纪委监委)
纪委有话说
上述案例反映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纪外之地”,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违反网络行为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严查快处。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守互联网使用管理各项制度和行为规范,不转载或发布违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不当言论,不制造和传播没有事实依据的各类谣言,不泄露或扩散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抓谁主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提醒、正面引导和督促管理,自觉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