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销冠”,38岁的张某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却不入账,挪用货款16万余元。在公司追问下,她不仅拒绝退款,不配合公司对账,还拉黑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开始“失联”。 12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获悉,目前,张某挪用的公司货款已全部追回并退还公司,其本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涉事公司向民警赠送蛋糕“锦旗”致谢 事情还得从去年10月底说起,资阳某食品公司向雁江警方报案称,公司客户经理张某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失联”,还涉嫌挪用公司货款。 据公司负责人祝某透露,张某在公司工作数年,客户多,业绩出色,此前表现也不错,因此深受公司信任。2023年,公司面临压力急需回笼资金而催收货款时,财务人员吴某清理账目时发现,在此前两三年内,张某负责的多笔业务未与公司进行结算。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祝某从一客户处得知,客户早已将货款付给张某。 为此,公司核实客户付款情况发现,张某与多位客户的货款交接存在问题,但张某一直谎称对方未付款。面对这种情况,公司试图与张某沟通,希望其主动澄清并退还货款。然而,张某不仅拒绝退款,不配合公司对账,还拉黑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开始“失联”,让公司联系不上。 接警后,雁江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民警找到客户核实,在达到立案标准后通过侦查将张某抓获归案。最终,经过逐一核对,查明张某涉嫌挪用的货款高达16万余元。 目前,张某挪用的公司货款已全部追回并退还公司,张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