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与张某因建筑材料供货款、借款等纠纷形成该案,经沿滩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支付卢某欠款3万余元。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在云南省丽江市生活居住,自认为身在外省,法院的执行鞭长莫及,因而抱有侥幸心理,对执行法官的敦促置若罔闻,每次在电话里均表示自己近期就还款,但迟迟没有实际行动,后期甚至不接听申请人和执行法官电话,妄图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2月4日,沿滩法院执行干警千里奔袭云南丽江,到达后随即查明了张某所租住的房屋具体地址。但因当天张某参加生日宴会饮酒较多回家较晚,为安全起见,执行干警暂未采取行动。12月5日早晨6:00,执行干警便到张某住处楼下蹲守,在4℃的低温中严密监视2小时后,终于将准备外出的张某挡获。
看到执行干警如神兵天降般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张某十分震惊。经过执行干警明理释法、讲明利害关系,张某表示自己愿意积极履行。12月5日下午16:18,张某凑齐了全部款项交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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