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保卫战”,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多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违法行为,现曝光第二批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自贡市某家具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进行涉气工序作业案
2024年12月25日,贡井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查阅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发现自贡市某家具厂在12月16日、12月18日、12月20日和12月22日进行了喷漆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涉气工序停产”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家具厂喷漆房予以查封。 案例二、自贡某材料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进行涉气工序作业案
2024年12月25日,自流井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自贡某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1台热处理炉正在运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所有涉气工序停产”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1台热处理炉予以查封。 案例三、自贡某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进行公路运输案
2024年12月23日,沿滩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自贡某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车牌号为川C20**8的国四排放货运车辆正在进行运输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停产并停止公路运输”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车牌号为川C20**8的国四排放货运车辆予以查封。 案例四、自贡市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应急管控期间进行涂装工序作业案
2024年12月17日,自贡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自贡市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喷漆房内放置有喷漆后的蛇形管,管材表面漆还没干,手触湿度较大,于2024年12月16日进行了涂装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涂装生产单元停产”之规定,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水性漆堆放库房予以查封。
供稿: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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