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西秦会馆

爆料、咨询:18909006163
广告、合作:13990030637
查看: 5991 | 回复: 48

[盐都杂谈] 男子被宣告死亡多年后突然“复活”,真相是......

  [复制链接]

385

主题

605

帖子

0

听众

Rank: 10Rank: 10

积分
2923
威望
385 点
铜板
1548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9-27
发表于 2025-1-3 18: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丈夫出走17年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后竟然“复活”了
案情回顾
吴某与赖某于1986年登记结婚。2000年,吴某外出务工,便不再与家人联系,下落不明。后赖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2002年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婚生子吴某甲由赖某抚养,但对于二人共有的房屋未作出处理。该判决经公告送达,于2002年6月发生法律效力。
2013年7月,吴某甲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吴某死亡,法院判决宣告吴某死亡。该判决认定吴某下落不明已十四年,经法院公告寻找仍下落不明。
2014年9月,吴某甲向公安机关申请注销吴某的户籍,公安机关予以受理并办理吴某死亡注销。
2016年12月1日,吴某甲向某县公证机关申请继承吴某的遗产,即前述吴某、赖某共有的房屋(该房屋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为吴某)。某县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吴某的遗产由其儿子吴某甲继承。2016年12月,该房屋产权登记变更房屋所有权人为赖某、吴某甲共同共有。2017年12月,吴某甲、赖某将房屋以5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案外人,并于2018年2月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交易过程中,二被告花费交易手续费、评估费等合计8790元。
2017年4月,吴某回到某县,并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后法院撤销前述死亡宣告。
2018年3月,吴某在得知案涉房屋被出售后,向赖某发送手机短信,对其进行指责,赖某、吴某甲均未回复吴某。为此,吴某诉至法院,请求赖某、吴某甲向其返还售房款30余万元。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吴某因多年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在其被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权请求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案涉房屋被出售前系吴某、赖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未予以分割,出售亦是赖某、吴某甲的共同行为,故吴某有权诉求赖某、吴某甲共同返还财产。因案涉房屋已出售,无法返还,故二被告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二被告提出应扣除继承、出售该房屋的相应费用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并据实计算二被告实际所得款为53万余元。案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原告吴某自2000年外出后,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存在过错,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法院酌定二被告适当补偿吴某的比例为实际所得房款的百分之三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官提醒
被宣告死亡人在撤销死亡宣告后享有请求返还财产的权利,取得财产的民事主体应该给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适当补偿,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还应考虑过错因素。
来源:江西政法网

广告

0

主题

1万

帖子

0

听众

Rank: 10Rank: 10

积分
23416
威望
0 点
铜板
12755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1255 小时
注册时间
2022-1-22
发表于 2025-1-3 19:0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万

帖子

0

听众

Rank: 12Rank: 12

积分
85785
威望
0 点
铜板
50160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2639 小时
注册时间
2022-4-1
发表于 2025-1-3 19:2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看帖要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9

主题

4万

帖子

9

听众

Rank: 12Rank: 12

积分
93209
威望
89 点
铜板
48144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25 朵

在线时间
459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2-21
发表于 2025-1-3 19:4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主题

9684

帖子

4

听众

Rank: 10Rank: 10

积分
22912
威望
33 点
铜板
13162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819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0-6-5
发表于 2025-1-3 20:1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万

帖子

3

听众

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36119
威望
2 点
铜板
19345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2248 小时
注册时间
2021-8-13
发表于 2025-1-3 20:1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没有尽到责任,还能享受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万

帖子

3

听众

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67027
威望
0 点
铜板
34725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1187 小时
注册时间
2021-11-11
发表于 2025-1-3 20:1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万

帖子

0

听众

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37132
威望
0 点
铜板
19143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3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3-6-12
发表于 2025-1-3 20:1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2万

帖子

13

听众

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45735
威望
8 点
铜板
25304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694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7-4-12
发表于 2025-1-3 20:2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8

主题

4万

帖子

18

听众

Rank: 12Rank: 12

积分
102731
威望
54 点
铜板
55672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14 朵

在线时间
24666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4-15
发表于 2025-1-3 20:36: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看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3

主题

3万

帖子

17

听众

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73823
威望
144 点
铜板
40728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4 朵

在线时间
995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10-18
发表于 2025-1-3 20:5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噢噢噢哦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8

主题

4万

帖子

13

听众

Rank: 12Rank: 12

积分
95178
威望
98 点
铜板
50728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23 朵

在线时间
423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2-16
发表于 2025-1-3 22:3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欧呦厉害厉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0

主题

4万

帖子

12

听众

硬盘医生

Rank: 12Rank: 12

积分
105910
威望
94 点
铜板
55674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21 朵

在线时间
657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8-28
发表于 2025-1-4 01:36: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多此一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243

帖子

0

听众

Rank: 9

积分
19293
威望
0 点
铜板
10050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0 朵

在线时间
46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1-19
发表于 2025-1-4 06: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经验值加一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

主题

5万

帖子

23

听众

口念南无阿弥陀,眼睛到处睃。

Rank: 12Rank: 12

积分
113466
威望
79 点
铜板
59749 枚
西秦金币
0 个
鲜花
202 朵

在线时间
1019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1-16
发表于 2025-1-4 06:3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恼火得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