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一:蒲正江
身份证号:510322197601107054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长滩镇天马村二组2号
被执行人二:蒲正容
身份证号:510322197201037202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石道乡同安村四组3号
执行标的:10158488元
案件信息:申请执行人西藏浙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蒲正江、蒲正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蒲正江、蒲正容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5年1月13日0时起至2026年1月12日24时止
悬赏金额:1.行踪线索:20000元;2.财产线索:执行到位标的的10% 举报电话:0813--7169638 13890044929(余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蒲正江、蒲正容财产线索或其准确下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