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这句耳熟能详的标语 深刻地道出了酒驾行为 背后隐藏的巨大危害 然而 在现实生活中 仍有部分驾驶人对酒驾的严重后果 缺乏足够认识,心存侥幸 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01 案例一
2024年2月,杨某某醉酒驾驶川CL***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龙潭方向沿高黎路往莲花镇方向行驶,行驶至高黎路37公里沙溪村3组路段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由万某某驾驶的川C2***3号大型客车相撞,造成杨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02 案例二 2024年7月,袁某醉酒后驾驶川A4***T小型轿车,沿兴川南街由南往北超速行驶至兴川南街接紫薇路灯控路口时,与由黄某驾驶在路口左转弯车道等候左转信号灯放行的川CH***5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袁某驾车逃逸。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05时08分死亡。
驾驶人除了侥幸心理在作祟 还与大家对酒驾醉驾的认知误区有关 那么 避免酒驾醉驾 哪些误区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呢? 我们一起来看下!
误区一 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所以,酒后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也属于酒驾。 误区二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法律规定,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酒后驾车,80毫克及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误区三 判定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酒驾醉驾,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准。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个人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差别。因此,睡醒≠酒醒,驾驶人饮酒后应充分休息,待身体完全恢复后再驾车出行。 误区四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旦达到酒驾标准,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误区五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误区六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酒驾从来没有所谓的“安全区”或“小侥幸”,每一个误区都可能让自己和他人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让我们摒弃这些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自贡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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