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陈长国
身份证号:510322198008041511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狮市镇七贤村十二组33号
执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326775.6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25年1月17日0时起至2026年1月16日24时止
悬赏金额:30000元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386047110(黄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长国财产线索或其准确下落 使本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财产或本人 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 本院将郑重兑现奖励承诺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 富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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