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纪委监委审理人员在师徒结对过程中开展案件讨论。(郑勇/摄)“2024年以来,富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已受理案件353件,其中党纪政务案件351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在主审人员责任制的推动下,全县案件平均审理时长较2023年缩短5天,所有案件均实现程序‘零缺失’、文书‘零差错’、定性‘零失误’……”富顺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审理工作研讨会议上说道。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集中体现着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近年来,自贡市纪委监委持续聚焦案件质量,以富顺县为试点,探索制定《富顺县纪委监委案件主审人员责任制办法(试行)》,加强案件审理人员配备、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案件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不断提升办案水平、质量和效率,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纪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明晰权责,拧紧案件办理制度发条“案件主审人员责任制实行‘谁主审谁负责,权责明晰、权责相当’的原则。案件主审人员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案件定性是否准确等全面负责,实现从微观层面牵住影响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安全的‘牛鼻子’。”自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谈起《办法》时说道。 为了解决办案责任不清、管理不精、推诿扯皮、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问题,自贡市纪委监委在富顺县试点出台案件主审人员责任制,坚持“一案一主审”,案件主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主审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同时赋予案件主审人员审核权,以“责”压实主审人员增强审理把关意识、以“权”激发主审人员提高审理质效,实现审核把关主观能动性、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审理人员职业荣誉感等多方面明显提升。 “该案中,温州商人李某委托第三方送给张某10万元现金,尽管双方对此无异议,但第三方供述的具体情节与两人陈述不一致,我们必须查明这些细节,补充相关证据。”富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案件时,案件主审人将审理意见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 案件主审人员责任制打破了以往科层式指挥模式,实行点对点扁平化指挥,赋予主审人员审核权,支持案件主审人员敢于善于对案件承办部门报送的问题案件说“不”。案件承办部门收到案件主审人员经审批同意的反馈意见后,及时对需要调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和完善;对案件主审人员提出主要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案件,重新调查取证或补充相关证据。 “根据案件主审人员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由林倩玉同志主审,杨霞同志协审……”富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唐君对某案件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办法》明确规定,根据案件性质合理配置案件审理人员数量和案件主审人。一般案件,由1名主审人员和1名协审人员进行审理;重大复杂案件,需成立2人以上的审理小组,其中1人为主审人员,其余人员均为协审人员。案件主审人员可以对审理组协审人员人选和更换提出建议,与协审人员加强沟通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自2023年《办法》实行以来,富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已办理一般案件580件、重大复杂案件18件。
夯基固本,激发案件办理内生动力 “案件审理是案件办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审理人员尤其是案件主审人员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整体水平。”在全市案件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上,自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为此,自贡市纪委监委紧扣案件查办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注重将主审人员责任制与审理人才选育相结合,构建“自荐或案件承办部门推荐+领导小组研究评定”两级比选机制,严格选任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案件主审人员。收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背景、办案经历等数据信息,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和审理后备人才库,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截至目前,自贡市纪委监委已明确案件审理人员29名,案件审理后备人才99名。 “张三作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监察对象之一,收受管理服务对象25万元属于受贿行为,退钱不影响行为性质认定,伪造借条、收条是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在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上,审理人员与同事讨论道。 为了淬炼审理“精兵”,持续提升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自贡市在严把审理人员“入口关”的同时,注重将培训与实战相互贯穿、深度融合,推行师徒结对“青蓝工程”,让新手快速上手,把能手练成尖兵;开展“十佳办案能手”“十佳办案新手”评选活动,推动审理人员在比学赶超中不断提升审查调查专业化能力。 “工作干得好不好,主要通过日常评价来呈现。通过掌握案件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专业素养,实现因人管理、因人施策,推动审理人员在审理工作中真抓实干、奋发有为。”自贡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说道。 该市纪委监委建立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综合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因素的案件审理人员动态监管制度,对案件审理人员审理案件的时效、程序规范、事实证据、定性处置等进行跟踪,将其日常表现情况作为案件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于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的案件审理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择优提拔使用。对审理上级指定案件、专项领域案件等重点案件,且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案件审理人员、审理组,依照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个人和集体功勋荣誉表彰。 “在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的同时,我们积极运用‘反向约束’,配套建立案件审理人员责任认定机制,明确包庇、失密等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承担的情形,倒逼审理人员不断提升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推动安全文明规范办案,有效杜绝遇到矛盾就缩手、碰到难题就推托等行为。”自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分管领导说道。 通过充分调动案件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自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质效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全市处置线索同比增长44.5%;立案同比增长44.4%;处分人数同比增长57.3%。
破立并举,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现有的证据材料显示,该案所涉金额较大、时间久远,当事人违纪违法类型较多,量纪定性存在一定的难度,建议与办理该案的法院和检察院进行会商。”在某案件审理工作推进会上,审理人员建议道。 保障案件质量不仅需要审理人员主动作为,还需加强协同合作,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该市纪委监委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事项,与市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案件审理会商机制,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讨论、研判,发挥“共管共商”效用,切实解决案件难点、堵点问题。同时,建立优质(精品)案件全周期孵化培育机制, 加强案件办理前端、中端、后端全流程管控,使案件办理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通过对该案的复盘,让我对案件审理有了新的认识,也对案件办理的程序和办案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堵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可以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近日,自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复盘。 以案件复盘为“切口”,对案件质量进行“体检复查”,是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手段之一。该市纪委监委审理人员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案件总结复盘座谈会,对案件全流程进行“解剖式”集中会诊,围绕身份材料是否完整、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事实定性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内容逐项“把脉问诊”,全方位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 案件评查是提升案件质量的有力抓手。为此,该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常态长效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案管、审理等部门对案件从入口到出口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督,通过审评同步、实时检验等方式及时纠正办案过程中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同时将监督情况纳入审理人员年度重要评价内容,推动审理人员认真落实岗位职能职责。截至2024年12月底,自贡市纪委监委已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35次,评查案件882件,案件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制度机制是工作基础,责任落实是工作保障。我们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围绕审理方式再规范、精细管理再深化、审理责任再压实、管理幅度再拓宽,提高案件审理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助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自贡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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