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在工地上打工却拿不到工资,30名建筑工人来到杨浦检察院,状告工程方A公司。检察官调查后却发现,A公司并没有拖欠工资,其实是两个包工头私吞了高达20余万元的工资款。近日,杨浦检察院一方面协调A公司先行足额垫付,又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促使其通过家属向A公司全额退赔,确保这30名工人在春节返乡前拿回了工资,他们开心地向检察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同时,经杨浦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起主要作用的刘某甲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除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对起次要作用的刘某乙依法作不起诉决定,并予以训诫。 2024年3月初,建筑工人朱师傅等来到杨浦检察院反映,他们长期被A公司拖欠工资,且多次索要无果。检察官调查却发现,从2023年2月起,包工头刘某甲在工地负责管理建筑工并编制工资支付表,期间,A公司一直足额拨付工资款项,却被刘某甲通过将其家属的名字加入工资表并虚报工时,将大家的工资“套”了出来。每当工人问起何时结算工资,刘某甲伙同刘某乙都会推脱称,A公司还未打款,等工程结束便会一并结算。工程结束后,两人则逃之夭夭,致使30名建筑工人陷入了困境,被拖欠的工资达20余万元。 承办检察官研判认为,刘某甲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根据与杨浦区法院、人社局会签的《关于共同推进拖欠劳动者薪酬类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备忘录》,与区人社局召开联席会议,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并建议其向杨浦公安分局移送犯罪线索,为后续案件的侦破搭建起了坚实的桥梁。 与此同时,为了改善工人的生活困境,杨浦检察院积极协同区职能部门,全力以赴化解矛盾,并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提高建筑工程领域劳动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依托上海市法学会设立在该院的“基层服务站点”,杨浦检察院邀请专家学者召开专题研讨会,聚焦欠薪涉刑案件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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