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判入狱,女子隐瞒婚姻事实,4年多时间里与两名男子举行婚礼,骗取钱财,直到两名“老公”撞见,这起重婚、诈骗案才浮出水面。 前不久,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诈骗罪、重婚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男子与网恋女友“奉子”闪婚 单身男子刘某时年36岁,老实勤恳的他在张湾独自经营着一家水果摊。2023年10月,刘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了30岁的同城女孩婷婷,二人相谈甚欢,婷婷迅速俘获了刘某的心。 “相识不到一个月,急于结婚的刘某带着鲜花和黄金戒指向婷婷求婚,婷婷欣然接受。”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1月,自称已经怀孕的婷婷提出举行婚礼,并与刘某及其家人商定了三金、提亲、改口费、彩礼等费用,共计22万余元。 婚礼当天,婷婷的家人无一人到场,对此婷婷解释:自己家人不同意两人结婚,所以未参加婚礼,刘某也并未多想。婚后,婷婷与刘某及其母亲生活在一起,刘某每次提出与婷婷领结婚证,婷婷总会找一些理由推辞。 2024年1月,在刘某再三要求下,婷婷才同意一起到医院产检,却发现医院并没有婷婷的建档记录,几经追问,婷婷才如实相告“假怀孕”的事实。二人因此发生争吵,婷婷驾车离家,不再与刘某联系。 两“老公”碰面谁都不是真的 一周后,刘某通过车辆GPS定位到婷婷所在位置,依据定位刘某准备接回妻子,却碰见一名男子在自家车上。该男子却称自己是婷婷的老公,尴尬的见面让刘某既生气又困惑,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 然而,警方调查后发现,自称婷婷老公的陈某时年35岁,婷婷与其所在的小区正是二人共同租住的地方。更令人诧异的是,婷婷真名为杨某,其老公既不是陈某,也不是刘某。 承办检察官,早在2015年,杨某就与温某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至今仍在婚姻存续期间。2019年,温某因传销被判刑,至今未与杨某联系。 温某被判刑后,杨某通过朋友结识陈某,并于2020年底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2月,杨某带陈某见其父母。杨某父亲主动告知其已婚的事实,并表示不同意两人在一起。陈某却表示自己并不在乎,同年4月两人不顾反对举办婚礼,杨某家人也无人到场。 婚礼后,杨某与陈某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甚至杨某结识刘某并举行婚礼后,依旧不时会回到与陈某的租住地。而这一切,刘某与其家人浑然不知。 重婚的背后竟是为骗取钱财 2024年11月,此案被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网恋真的要谨慎,从没见过她的父母的就是破绽,我却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刘某悔恨不已,他告诉检察官,他为与杨某“结婚”,先后支出22万余元,投入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十余万元的借款,却被杨某算计一空。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有配偶而重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被告人陈某明知杨某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12月3日,该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检察干警开展讯问 2024年12月26日,张湾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判处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责令其退赔刘某22万余元;陈某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提醒,婚骗是指以婚姻为诱饵。不法分子瞄准的对象大多是大龄未婚青年,以恋爱、相亲、结婚为名行骗。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索要大额钱财,之后性情大变,行为异常,甚至“消失”。一般会快速推进说媒、相亲、结婚等程序,有些甚至结伙作案,互相打配合。 如何避免被骗?承办检察官提醒,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征婚广告,婚恋之前一定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家庭情况;在婚恋过程中,不要被甜言蜜语所迷惑,最好不要有大额的经济往来,婚姻需要深厚的感情基础,不能只靠金钱和物质来维系,保护好个人隐私及财产信息;交往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方提出的要求要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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