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起我市气象条件呈弱静稳状态,污染物浓度将逐渐积累,叠加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我市有连续污染的风险。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自府办发〔2024〕45号)规定,经研究,我市决定于2025年2月10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以下几点交通出行提示,请注意。 一、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二、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三、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黄标车、货运机动车城区限行措施等我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货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或道路监控依法处罚。 来源:自贡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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