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婚男员工留宿女网友,
被公司以违反规定开除。
员工辩称,
她醉酒,夜半可能流落街头,
我帮助她属正当行为,
公司不能开除我。
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事件回顾
2010年12月,张某与河南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并于2011年1月到某客车公司工作。
2013年6月,公司《奖惩管理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其中规定,
因生活作风、社会公德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对其直接或主要责任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015年4月,张某因表现优异,客车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第六条规定“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016年9月,
张某在合租宿舍留宿异性,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工会出面调解无果。同月23日,公司
以张某生活作风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公司《奖惩管理规定》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月26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张某。
张某辩称:
①自己工作兢兢业业,多次荣获各种荣誉称号;
②自己带醉酒女网友留宿宿舍并无过错,该网友在当地举目无亲,夜半可能流落街头,自己给予帮助,
于情于法都属于正当合法行为;
③公司的《奖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未告知自己;
所以,公司系违法解除。
随后,张某提出仲裁申请,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
仲裁不予支持。
张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留宿异性影响不良
凡事当好自为之
一审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合租宿舍留宿异性,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了劳动合同规定及公司的管理规定,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张某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成年人,理应承担起为人夫为人父的家庭责任,认真做到忠实于婚姻、忠实于家庭,否则将
背离人伦和道德,必将受到良心的拷问和道德的谴责。同时,张某作为社会人,理应承担起传播善良风俗,传递正能量的社会义务,认真做到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否则将背离规章制度的规制和约束,必将受到规章的制约和制度的惩罚。
张某在公司履职期间,其所从事的工作范围之外的活动,最终导致夫妻关系不和,
给所供职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给社会大众造成不良观感,
该事实行为已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故公司解除行为并无不当。即使双方没有约定,张某亦不能放纵恣肆,无拘无束,因为家有家风,行有行规,厚德载物,
凡事当好自为之。
综上,张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赔偿金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予以维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社长友情提醒:
无论你身在哪个行业、何种岗位,
都应坚守道德“底线”、职场“红线”、
法律“高压线”,
增强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