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富顺网友在问政四川上反映 自家父亲出了车祸 肇事司机从来没有露面 希望领导可以处理一下
尊敬的领导,我父亲宋*初2025年1月25日在代寺镇风光村村道上被私家车钟某碰撞受伤,(私家车装有行车记录仪、现场地点有私人摄像头)事情经过已向代寺交警提交说明资料,至今未出具事故责任判定书,今天在对方保险公司得知交警在1月31日就出具了事故证明书。 事故证明书上写的无其他证人在场无法调查真相,无法判定责任与事实情况不符,交警出具证明书前没有拿到现场证人宋*银笔录,现已提交交警队附照片,盼上级领导督办一下事故责任判定书。目前已办理出院手续,肇事车主从未露面(没有事故责任判定书保险公司拒赔),希望上级部门督办一下,让受伤者及家属能够感受公平正义!谢谢!
对此富顺公安局做出了回应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由富顺县公安局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查,您所说对方车辆上有行车记录仪的情况,因对方在此次事故前曾使用过内存卡,取出后未及时安装回位,导致行车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其次您反映现场有监控可调取,经调取查阅监控,发现监控不能拍摄到事故地;在出具事故证明之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证人宋*银,因当时其有事无法会面,后续通过电话询问,事故当日,宋*银与白色小车会车后,宋*银继续向前行驶,在听见响声后,才回到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在询问双方后,因双方对事故的经过、事故的形态叙述不一致,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走访也未发现有其它直接目击证人,故对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无法调查清楚,导致目前无法明确下达事故认定书。对此,公安机关已明确告知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维权。 如有疑问,可致电富顺县公安局代寺交警中队,联系电话:0813-7700132。感谢您的留言!
官方表示 由于对方行车记录仪未安装内存卡 不能正常使用 而目击证人,并不是目击事故现场 而是听见声音,折返回来的 并且周边监控并不能直接拍到事故现场 所以目前无法明确下达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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