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份《通知》引发热议,通知要求各单身工友限期内成家立业,组建家庭,明确规定:“若三季度内不能结婚成家,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封面新闻消息)。婚姻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与工作能力、职业素养毫无关联,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实属违法。
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只有474.7万对新人登记结婚,比2023年整整少了近一百万对。与十年前的2013年(1346.9万对)相比,结婚人数更是大幅下降。婚育热情降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催婚随处可见,但像舜天化工这样,直接以“催婚”为由威胁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实属罕见。企业要求各单身工友(28-58岁,含离异)限期内成家立业,组建家庭。2025年9月30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一季度内完不成的,个人要写检讨;二季度内完不成的公司要进行考核;三季度内完不成的,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的出发点是好的,声称“催婚令”的目的是“为家庭生贵子,为国家育栋梁,为社会做贡献”。但,这已严重触犯《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底线。任何单位不得以与劳动合同无关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民法典》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缘分,那是千百年修来的福分。企业真是关心员工婚姻大事,不妨以工会或妇联出面,多为未婚男女创造机会,多搞联谊会,撮合姻缘,多些“恋爱假”“结婚假”,给予实实在在的福利。
舜天化工“催婚令”如何出台,令人费解。湖北武汉一家企业,董事长年终讲话,要求员工写800-1000字“心得”,否则按5元/字标准进行罚款;广东佛山一企业,规定员工如厕时间和时长,超时罚款。
这些规定的初衷都是关爱员工,可一经公布,却引起舆论哗然。如何才能遏制这些奇葩的规定呢?企业任何规章首先要合法依规,要有人性和温度;多为社会作贡献,多为员工谋利,切忌打着“关爱”的幌子,损坏员工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