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四川《有事找纪检 清风暖民心》栏目关注 | 自贡市大安区:追回十年前的“集资款” “真没想到十年前的‘集资款’都给我们追回来了,多亏纪委的同志,不然大家还被蒙在鼓里。”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永太村多名群众陆续收到村里返还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集资款,“集资款”被追回这件事成了村里的热议话题。 去年5月,何市镇纪委下沉各村开展“有事找纪检·清风解愁盼”活动,当来到永太村走访时,有村民反映了一桩十年前的旧事。 “2014年村里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向项目覆盖的每户人家收了钱。我不知道这个钱该不该收,听说邻近村也有相同项目,但没有收过钱。” “我们一共有6个组交钱,每人交300元,大概有20多万元,这些钱如何使用、是否剩余?村里至今也没一个交代。”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一般由财政资金保障,永太村为什么会单独向群众收钱?这些钱花哪里了?……为解开群众疑惑,何市镇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通过“账目资料+项目资料+函询问话+走访群众”四线排查,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大安区何市镇纪检监察干部在永太村走访群众,了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收钱”情况。(尚正芳 摄)2014年何市镇原彭家村(现永太村)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时任镇党委书记李某某安排原彭家村集体班子成员在政府财政资金全额保障情况下,仍按每人300元标准向项目覆盖的802名村民“筹资”24.035万元。该笔资金交给村干部郑某某保管,没有计入村账,也未投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而是用于偿还该村相关债务等支出。2019年6月,郑某某将剩余8.1304万元存入村集体账户,未再做其他用途。 由于该案年代久远,且牵扯人员多、涉及面广,何市镇纪委在摸清大致情况后立即向大安区纪委监委报告,申请启动“片区协作”机制联合查办。该区纪委监委随即派出纪检监察室,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与何市镇纪委合力攻坚。最终,涉事村干部赵某某、吴某某等人因违反群众纪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党纪处分,时任镇党委书记李某某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子虽然结了,但群众心里的疙瘩还没解开。对违规向群众筹集的24万余元,必须一分不少退还群众。”案件查办后,在大安区纪委监委有效监督推动下,何市镇党委积极筹措资金,按要求将违规收取的集资款分批退还群众。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历时久、面积广、资金大、涉及部门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以此案为鉴,大安区纪委监委启动片区协作“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组建6个专项监督组,采取交叉监督、提级监督、嵌入监督等方式,对全区1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并严肃查处施工进度缓慢、建后管护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滥用职权、蒙骗群众等乱作为问题。 截至目前,大安区纪委监委已推动解决农田用电、机井管理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0个,发现问题线索43件,立案26人,切实做到以高质量监督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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