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主播” 的自媒体时代悄然来临 然而,某些主播 为私人恩怨、博取流量发布不实信息 恶意诋毁 肆无忌惮侵犯他人名誉权……
本为手足血亲 何以在网络上“互泼脏水” 对簿公堂? 近日,贡井法院审结一起 因网络直播引发的名誉权案件 值得深思!
案情简介
王甲与王乙是堂姐妹关系,王甲是自媒体从业者,在某直播平台粉丝达30余万,主要收入来源直播带货。王乙也是该平台用户,通过拍摄视频作品分享日常生活,粉丝量有近万人。平日,两姐妹也常出现在彼此直播间相互支持。 后来,由于家庭矛盾以及直播利益分配问题双方产生罅隙,发生激烈争吵。王乙便于2024年9月28日在某平台开直播,将与王甲的家庭矛盾公之于众,并发表王甲未经家庭成员同意拍摄视频赚取流量、虐待老人等言论。10月1日,王甲也开直播向公众解释事情原委,并发表王乙贪图其直播带货收益、利用单身人社打pk骗取榜一大哥钱、挑拨家庭成员关系等言论,引发网民分别对两人的指责、谩骂、诋毁。 至此,一场家庭矛盾演变成“网暴”。王乙遂以王甲侵犯其名誉权提起诉讼,要求王甲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45000元。后王甲提起反诉,要求王乙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0000元。
裁判结果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甲与王乙在直播间分别指责对方的言论并无事实依据,而是自己杜撰、臆想,双方利用直播平台以诋毁对方人格为目的,捏造、歪曲事实,发表不当言论,导致大量网民对彼此的指责,已造成彼此声望、名誉社会评价的降低,构成侵犯名誉权。 庭审中,承办法官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及对彼此造成的严重影响。冷静下来的两姐妹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鉴于双方系亲属关系,同时也是网络从业者,应尽快消除负面影响,恢复正常生活,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相互赔礼道歉,分别制作视频对上述不实言论予以澄清发布于直播平台各自账号,内容经双方同意并经法院审核。 ——随着澄清内容的发布,引来无数点赞,停滞的直播恢复了,正能量也在传递……
法官说法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名誉权是公民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任何以“言论自由”为名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自媒体狂飙突进的时代,唯有法律筑牢底线,以裁判规则明晰准则,才能让流量回归理性,让网民在“有秩序的自由”中共享数字文明,还网络一片清朗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