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自贡大安区交警大队接到举报,一辆车牌号为川C33***的大型货车行驶至大安区双河口大桥弯道路段时越线强行超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收到举报后,大安区交警大队立即进行核实,并通知驾驶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有的驾驶人就会提问了“蜀黍,什么时候可以超车呢?”
别着急,继续下划了解
在以下情况可以超车:
‌ 1、视线清晰,路况良好‌:超车时必须确保前方视线清晰,没有障碍物阻挡视线,并且路况良好,适合超车操作‌。
2、提前打转向灯‌:在超车前,应提前打开转向灯,示意其他车辆你将要超车‌。
‌ 3、确认安全‌:超车前要仔细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超车过程中不会与对面来车发生碰撞,并且被超车辆不会突然变道或减速‌[color=var(--cos-color-text-tiny)]。
‌ 4、使用后视镜‌:超车前应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和侧方的交通情况,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再进行超车‌。
5、完成超车后返回原车道‌:超过前车后,应通过后视镜观察,确认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打开转向灯返回原车道‌。
不规范的超车行为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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