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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关于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治〔2010〕54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 切实促进保安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治安[2023]3986号)以及《四川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区2025年上半年保安员资格报名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考试范围
保安服务业实行从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保安员资格证书,持证方准上岗。 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及方式
(一)凡年满18周岁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且有意愿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在自贡市凤鸣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随后听从保安公司统一安排到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录入系统并采集指纹等个人信息。(公司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通航城市广场凤鸣保安公司二楼。联系人:李洋15983161558) (二)截止2025年3月25日,凡在贡井区范围内已经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但未取得保安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工作日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名录入系统。(咨询电话:0813-4703334)
四、报名考试所需材料
自愿参加保安员资格证书考试的公民报名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但未取得保安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考试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四)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五、指纹及信息采集
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指纹等生物信息采集。
六、培训
根据《四川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申请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按照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组织编写的《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和《保安服务理论及操作技能基础知识》进行自学备考,也可以参加自贡市保安培训学校组织的保安理论和技能培训,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
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统一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题库,从题库中随机抽题组卷,考试试题共100题,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试卷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二)技能考核: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组织对参考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报名参考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颁发《保安员证》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均合格颁发《保安员证》;《保安员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是保安员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保安员在执行保安勤务时应随身携带本人的《保安员证》。
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负责解释。
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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