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荣县城区限制非载客汽车、拖拉机通行的通告
为净化城区交通环境,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荣县城区交通实际,自2025年4月21日零时起,将对非载客汽车、拖拉机在城区采取限行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每日5时—23时。 二、限行车型:非载客汽车和拖拉机。其中,非载客汽车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等非载客汽车。限行车型不含“皮卡车”、车辆总长小于6米的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从事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银行运钞等专项作业车辆。 三、限行区域(以荣县行政中心为基准): (一)南侧边界:以玉章大道与快速通道路口一一玉章大道与旭水大道路口(荣州大酒店路口)一一旭水大道与滨河西路交叉口为界,除工业园区道路外,禁止非载客汽车、拖拉机进入星星路三段、东川大道三段、小阳冲路西一段,旭水大道南三段、贵州桥路、安居路、滨河西路及限行区域内的相关道路。 (二)西侧边界:以G348与旭水大道交叉口(咂口石路口)一一G348与荣州大道三段(程家桥路口)为界,除顺清路方向外,禁止非载客汽车、拖拉机进入旭水大道、荣州大道三段、附西路、西干道及禁止通行区域内相关道路。 (三)东侧边界:以G348观斗山路口一一徐家塘路口一一驿马坑桥路口为界,除往来徐家塘、高山、东兴方向,以及经威荣路一一原富东容器厂—一银九谷方向外,禁止非载客汽车、拖拉机进入蓝帝大道、东桥街、附东街、大佛路及禁止通行区域内相关道路。
四、限行规定:在限行时间内,禁止限行的车型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因生产、生活、城市配送等原因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可通过手机“12123”APP在申领“城区通行码"或办理《荣县货运汽车入城证》(办理流程及要求,请电话咨询0813-6100403)后,按指定时间、指定线路进出限行区域,紧急情况下可致电0813一6100403、6223677报备后,按指定的时间、线路进出城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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